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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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鼎湖区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鼎湖中学的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学科教师9名(数学2名、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名)。如因应聘人选达不到招聘要求的,暂不引进。三、报名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年龄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学高级职称资格。 (四)在当地省级重点高中或优质民校任教,且有高三任教经历,所任教班级学生高考成绩优异。 (五)以下情形优先考虑:曾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为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获得“特级教师”称号。(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有犯罪前科或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的;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有影响正常办理录用手续的其他情形的。四、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2017年7月6日(二)报名: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6日;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寄送材料报名;3.报名地点:鼎湖区教育局人事股;4.寄送材料地址及接收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人事股冯丽文同志。报名材料包括:应聘报名表(在鼎湖教育信息网站下载填写,并贴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以及相关的业绩、荣誉证明等。(三)材料审核:2017年7月17日由鼎湖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四)面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鼎湖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联合组织。(五)任前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公示7天。(六)体检: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七)调动: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鼎湖区人民政府审批,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五、聘期和任用(一)聘期三年,期满后考核优秀者予以续聘。(二)未能续聘者,在自愿的情况下按在编普通教师使用。六、待遇(一)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税前)。(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福利和绩效工资奖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福利:享受鼎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岗位等级。绩效工资奖:按学年考核兑现,学年末考核为优秀的发放15万元(税前),考核为合格的发放10万元(税前),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绩效工资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解聘后按在编普通教师使用。(三)受聘者随迁家属作相应安置。随迁家属是高级职称教师入职鼎湖区中小学任教的,享受10万元安家费。七、本工作方案由鼎湖区公开招聘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或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联系人:彭志文 联系电话:13602958927 冯丽文 联系电话:15728851688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邮箱:526070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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